1、目的
本規(guī)程用于指導操作者正確操作和使用設備。
2、適用范圍
本規(guī)程適用于指導電梯設備的操作與安全操作。
3、管理內(nèi)容
3.1操作規(guī)程
3.1.1電梯工必須是經(jīng)專業(yè)培訓經(jīng)批準持證上崗的專職人員。
3.1.2在開啟廳門進入轎箱之前,必須注意轎箱是否停在該層。
3.1.3開啟廳門、轎箱門應用電梯門鎖匙;開啟轎箱內(nèi)照明,將電梯上下開動數(shù)次檢查是否正常。
3.1.4當電梯發(fā)生故障時,應立即撳按急停、警鈴按鈕(對用手柄開并控制的電梯,即將手柄回至零位),通知專職維修人員。
3.1.5運行時如發(fā)生停電,對于手柄開關控制的電梯,手柄應回零位。
3.1.6平層準確度不能滿足要求時,可再平層,行駛停止后方可換向。
3.1.7載荷應盡可能較妥地安放在轎箱中間,不應超額定載荷。
3.1.8禁用檢修速度作為正常行駛,或撳按檢修、急停按鈕作為正常行駛中消除信號之用。
3.1.9當電梯使用完畢(操作者離開轎箱時),應將轎箱停于基站,斷開轎箱電源開關,關閉廳門。
3.2安全操作規(guī)程
3.2.1進入轎廂之前,必須注意轎廂是否停在該層,進入之后,應檢查操縱箱、燈、風扇等是否完整。
3.2.2開機之前必須查看交接班記錄,檢查急停開關是否可靠有效,門未關閉能否起動,這些檢查正常后上下試運行一次,注意觀察運行聲響平層準確性,一切正常后方可投入載重運行。
3.2.3班中應嚴格遵守電梯安全操作規(guī)程,堅守崗位,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,需離開轎廂時,應將其停于基站,斷開電源開關,關好門,并告知去向。
3.2.4嚴禁運載易燃易爆物品。
3.2.5嚴禁在層門轎門打開情況下,按應急按扭進行正常運行。
3.2.6應注意制止乘客及貨物依靠在轎門上。
3.2.7運行中發(fā)現(xiàn)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,通知檢修人員進行檢修并認真做好檢修記錄。
3.2.8下班后,應將電梯駛回基站停放,作好交接班記錄,關閉電源開關,關好門。
3.2.9嚴禁超載運行,貨物應擺轎廂中間,嚴禁在檢修狀態(tài)載貨、載客運行。
3.2.10運行中突然停電應做好安全防護措施方可離開,并及時報告車間管理人員。
3.2.11設備檢修,維護保養(yǎng)等應在基站掛"設備檢修"標示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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